连云港地税三项措施加强“营改增”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

13.09.2016  01:38

  “营改增”后,江苏省连云港地税局着力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以“以地控税”工作为切入点,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构建地方税管理新体系。

  一是瞄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管理重点。重点核查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的纳税人、当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入库税额在前20%的纳税人、通过与国土部门信息交换发现新增土地及土地面积差异较大的纳税人,确保税源信息准确无误,有的放矢提高税源管理效率。

  二是实现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核查力度的提升。要求各实施单位以案头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进一步拓宽核查内容,不仅局限于税源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还包括纳税人是否按期足额申报、是否存在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行为、是否存在自行减免税收行为,涉及土地变更、注销等情况税务机关是否已列入后续管理等,确保税源管理无死角。

  三是强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后续管理。对纳税人申报的核准类减免税与税务机关核准文书内容不一致的、申报的备案类减免税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及时进行变更申报及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连云港地税已实现与国土部门交换数据17余万条,成功比对数据6700余条,动态监控重点税源744户次,实现单税种风险应对入库税款762.8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工作得到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