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企业获年度研发费用省级财政资金奖励

06.02.2018  04:35

记者从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获悉,省科技厅近日下达了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我市恒义汽配、乐科节能、环胜铜业等51家企业名列其中,共计获得省级财政资金奖励622.54万元。据悉,这是江苏省首次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普惠性财政奖励。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高新科负责人介绍,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是由省财政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四部门根据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等文件要求设立。获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