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水运应用液化天然气考察团来苏交流调研

19.04.2016  14:29

    4月14日,由荷兰驻华大使馆参赞魏安娜女士带队的荷兰水运应用液化天然气考察团一行21人来南京,就欧盟及荷兰对内河航运应用LNG应用情况以及江苏内河LNG燃料动力船舶试点应用情况与省地方海事局进行了交流。

      交流会上,双方进行了内河航运应用LNG技术、政策及应用等方面的交流沟通。荷兰代表团介绍了欧洲及荷兰内河航运情况,欧盟对内河应用液化天然气排放的要求,荷兰的减排技术以及欧盟和荷兰对内河航运应用LNG的愿景与促进等。

      目前,荷兰内河LNG燃料动力船舶试点应用方面,已改造一艘集装箱船舶,新建五艘化学品运输船舶。荷兰政府通过牵线搭桥将航运、船舶制造、动力设备生产厂商、安保控制生产厂商及风投集团等10家企业组成应用LNG联合体,有序推进了内河LNG的应用。

      我省从2009年起就开始了船舶应用LNG相关课题研究和试验。根据交通运输部推进“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十二五”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并将推进内河LNG动力燃料船舶试点应用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内河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示范工程,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明确江苏省开展“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省地方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项目实施单位之一,联合有关科研机构、大学、航运企业和有关产品生产厂共同开始进行研究LNG作为动力在现有船舶上的改造应用,并进行了船舶改造实验。目前编制了“LNG动力船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市场发展前景与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指导新建LNG单燃料动力船舶的市场发展。截至2015年12月底,首批58艘LNG单燃料动力船舶已在江苏六市开工建造。在京杭运河江苏段建设完成4座LNG岸基式加注站,有效保障了LNG燃料动力船舶系统化运行。(陈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