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13.10.2016  19:12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制订印发了《江苏省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对江苏省“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各项宣传活动提出要求。
   多项活动提升用药安全意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这次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宣传重点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把药品上市关,着力提升药品质量,解决注册申请积压,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贯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先审评制度等政策法规、以及前沿领域技术成果,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增进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推动研究成果惠及公众健康。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完成好省局部署的各项重点活动内容,即:安全月启动仪式暨广场活动、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品安全守望者活动、2016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知道、药品安全辟谣联盟论坛、“安全用药”科普微视频创作、药品安全进社区、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契机,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发动药品研究机构、生产企业等,将晦涩难懂的药学知识进行科普转化和可视化加工,集中制作一批微视频、微动漫在视频网站上推广宣传,推进安全用药知识在新媒体领域的传播。要求每个设区市局至少提交1部优秀的“安全用药”科普微视频,作品时长1-2分钟,江苏省局将择优在省局网站、“江苏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
   “互联网+”创新活动形式
  另据悉,在这次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中,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开展“安全月记者走基层”活动。组织省级媒体记者实地采访和报道互联网+时代,设区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政务环境、激发企业活力”等方面所做的创新性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了解。
  为了确保安全用药月活动顺利开展,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参照省局《江苏省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精心设计,做好各项活动策划与实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要努力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围绕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江苏省局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纵贯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微信矩阵传播平台,集中开展新闻推广、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大对《走出国人用药误区》等权威科普内容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积极报道安全月重点活动及重要信息。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形成多元化的传播格局;坚持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思路手法,贴近公众需求,吸引公众参与;加强可视化信息技术在药品安全科普领域的运用,充分运用可视化等技术手段提升科普宣传内容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要积极总结经验做法。(食药宣)
                              (扬子晚报,2016年0月13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