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电梯事故初步认定申龙电梯及商场负主要责任

30.07.2015  09:47

   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形成 初步认定申龙电梯及商场负主要责任

  申龙电梯总经理袁强昨在通报会上对遇难者及家属深表歉意和沉痛哀悼,回应3点疑问,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接到任何官方性的结论报告

  薛马义 姚一鹤 薛玲 於苏云

  昨天傍晚,从北京赶回苏州吴江的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强就荆州电梯“卷人”事故进行了情况通报,对遇难者及家属深表歉意和沉痛哀悼,并对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袁强表示,截至通报会之前,他们尚未接到任何官方性的结论报告。申龙公司有多款型号电扶梯产品,均通过国家电梯检测中心型试验,并取得生产许可,包括此次事故的FML08型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生产企业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装,此次涉事电梯,申龙公司委托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装,并通过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马义 姚一鹤

  新华社

   电梯事故调查报告形成

  申龙电梯及安良百货公司负主责

  新华社电 记者29日从荆州市获悉,《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已经形成,初步认定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其中,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工作人员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公司缺少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等问题。

  荆州市“7·26”电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介绍,事发后,荆州市质监局根据相关意见,成立了由湖北特检院专家和荆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技术调查组。

  事故技术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完成了产生问题的责任分析。同时,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唐志荣,维保公司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志国以及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工代表等分别接受了事故技术调查组的询问。

  湖北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工程师、事故技术调查组成员徐义介绍,事故技术调查报告认定,事故主要原因包括四方面:

  ——直接原因。自动扶梯两端分别为上机房和下机房。上机房为启动机房,下机房为转向机房,本次事故发生在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3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1块为前沿板,后面两块分别为盖板1和盖板2。自动扶梯正常运行情况下,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紧密连接。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1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报告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连接出现松动,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一是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工作人员发现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据监控视频显示,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公司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自查工作中未落到实处,并缺少对员工进行电梯应急培训和演练,导致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关停电梯。

  ——主要原因。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同时,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有关制造单位对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3块盖板间水平活动范围过大。

  ——次要原因。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不够规范,维保记录填写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

   申龙电梯

  尚未接到任何官方性的结论报告

  将对同类型扶梯进行自查

  昨天下午1点左右,扬子晚报记者就接到了申龙电梯公司将召开情况通报会的通知。不过,原定下午3点半召开的通报会一再被推迟。原来,申龙总经理袁强被国家质监总局召到北京说明有关情况。在从北京乘坐飞机往回的时候,飞机出现了延误。最终,通报会推迟了一个半小时,直到下午5点多才开始。

  袁强首先对此次安全事故对遇难者及家属造成的严重伤害,深表歉意和沉痛哀悼,并对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事故发生后,申龙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派人赶往事故现场,次日再派出以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四人,赶赴湖北荆州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据袁强介绍,此次荆州电梯安全事故,所涉及的自动扶梯为申龙所生产制造的一款FML08型产品,系2008年开发的产品。申龙目前在全国有4648台同款电梯在使用。而对于此次发生的安全事故,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感到非常意外和诧异。

  昨天,新华社、中国质量报等媒体报道称,申龙电梯和安良百货公司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中,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申龙电梯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涉及事故的3块盖板尺寸与图纸不符。有关制造单位对出厂产品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安装成型后三盖板间水平活动范围过大。

  对此,袁强表示,目前申龙公司尚未接到任何官方性的结论报告。申龙公司有多款型号电扶梯产品,均通过国家电梯检测中心型试验,并取得生产许可,包括此次事故的FML08型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生产企业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装,此次涉事电梯,申龙公司委托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装,并通过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

  不过,针对此次电梯安全事故,申龙公司郑重声明:他们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按照质监部门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将对已销售的同类型扶梯进行安全性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申龙公司将进行整改并及时更换相关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