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苏州131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19.02.2016  22:37

  党风廉政建设动真格不手软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近日,苏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去年,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980件(次),共立案审查139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去年以来,苏州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十大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年各级纪委共谈话函询112件(次),让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标准,定期梳理排查,集体分析评估,逐一分类处置,全年共党纪轻处分847人、重处分404人。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苏州市纪委委员开展了评议质询工作,形成4个方面62条意见建议。苏州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谈评议质询排名后两位的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苏州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与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5次,提出整改意见88条。全市各级纪委共查处27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案件,给予31名党组织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去年苏州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68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85件、渎职案件13件。苏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忏悔录》,组织开展分类分层次教育。为充分发挥巡查的监督作用,分2轮对5个地区和单位进行巡查,发现突出问题51个,移交问题线索41条,对6名县处级干部、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审查。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完成太仓、吴中、相城、姑苏、虎丘等市(区)巡视任务,办理中央、省委两级巡视组下转信访件1312件(次)。

  为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苏州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紧盯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去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5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8人;苏州市各级纪委13次通报曝光23起典型案例。完成涉及苏州市的省纪委挂牌督办件10件;苏州市纪委先后2批挂牌督办问题线索38件,39人受到处理,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3人。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离不开组织和制度创新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防止“灯下黑”,2015年共对纪检监察干部函询谈话27人、诫勉谈话11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此外,苏州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市区、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省级以上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5个提名考察办法。制定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的5项制度,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

  据了解,2016年,苏州市纪委将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通过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严格管理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此外,还将发挥县乡党委的关键作用,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并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查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源头治理,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本报记者陈雨薇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