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次全城禁放烟花爆竹 违法将被纳入公信系统

28.01.2017  20:36

  《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1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苏州市区6个行政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相关违法行为的,在根据法律法规接受处罚之外,其违法信息将纳入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从2014年开始,苏州市环保局、市容市政管理局连续4年大力倡议不放烟花爆竹,今年首次全城禁放。自1月初以来,全市积极推进禁放工作有序开展,近日还出台通知,发动市级机关单位“分片包干”开展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