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范商会调委会建设标准

19.03.2015  09:25

  近年来,苏州市从队伍建设、硬件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坚持“四会四懂五有”标准,全面加强商会人民调委会建设。

  队伍建设方面,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建立起由商会会长、秘书长、法律顾问、会员单位代表等组成的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并明确一名熟悉行业纠纷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专职人员调解员。2013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每年举办一批商会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围绕调解员应当具有的认识、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开展集中培训,重点解读人民调解法及相关知识,调解卷宗的制作及注意事项,力求使调解员达到“四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

  在硬件和机制建设方面,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帮助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五有”,即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有程序。市司法局将“五有”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商会调委会规范建设标准,并在个案补贴的兑现前综合考核。

  截至目前,苏州市29家商会调委会充分“发挥行内人调解行内纠纷”优势,调处纠纷390件,涉及汽车消费类纠纷、债务纠纷、同行竞争、合伙经营、企业违建等多个方面。在汽车消费领域,行业调委会已逐渐成为化解行业纠纷的主力军。全市5家行业人民调委会2014年调处纠纷200余件,其中包括了某合资品牌经销商资金链断裂卷款跑路,上百名消费者无法提车等重大纠纷。 潘凯锋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