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获评省“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

03.02.2016  11:32

  中国江苏网2月3日讯 去年,我市环境空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2.1%,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17.1%,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7%的任务。近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进行表彰,我市获得“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称号。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我市先后出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四季度及重要敏感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等一系列措施,采取铁腕方法,实施应急管控。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跟踪督察力度,2015年首次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立项监察,明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为官不为、有令不行、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依纪依法给予严肃问责。

  每年的第四季是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最严峻的季节,为此,去年,我市实施了史上最严的环境质量专项保障,采取了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车辆限行等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实施精准减排。全市共限产企业1260家、停产企业1429家,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减排分别为1865.4吨、1644.2吨、1455.1吨。同时,市政府成立10个督查组,全天24小时实施驻点督查,去年四季度空气质量较周边城市大幅度改善。

  同时,我市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去年已全面禁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项目,未违规批准任何产能过剩行业新建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通知要求,2015年,我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没有过剩产能违规在建项目。在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提前两年完成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又自加压力,提高标准淘汰一批相对落后产能,共腾出土地13814亩,节约标煤370676吨,各地政府共投入605380万元。我市还排定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任务,去年全市共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项目近1000个,资金投资额超800亿元;全市完成60余家重点企业提标改造,近200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治燃煤小锅炉2000余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2万余辆,并初步识别出市区细颗粒物来源。记者 蒋丽英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