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矫累计接收外国籍港澳台籍百余人

13.01.2017  17:13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仅常住苏州的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士已超过7万人。自2003年以来,苏州市累计接收外国籍、港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160余人,无一重新犯罪。通过“亲身体验”中国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他们不仅体会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还通过积极参与教育矫治活动,顺利重新融入社会。

  记者在昆山市社区矫正中心看到,台湾籍人员刘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到中心来报到,窗口工作人员登记了他的基本信息,采集了他的指纹,随后将刘某带到社区矫正宣告室,参加当日的入矫宣告。司法局工作人员宣读有关法律文书,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发表了意见,专门为他组建的矫正小组还作出承诺,履行帮教责任。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阎鸿泰介绍说:“外国籍、港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曾经是社区矫正在试点工作中不容易被关注到的问题,但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应该让他们在社区服刑。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和帮教,帮助他们重回正轨、顺利融入社会。

  “目前苏州全市31名外国籍、港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情况良好。现在每年都要矫正20名至30名这类人员,我们的原则是严格履行监管规定,和中国籍社区服刑人员一体对待,不搞差别化。”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朱荣政对记者说。

  意大利人亚历山大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亚历山大只懂英语,张家港市司法局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矫正方案,并为他安排了拥有英语专业八级水平的杨舍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曲姝言。如今,他已成为当地的社区志愿者,司法所安排他每周到幼儿园为孩子们义务上英文口语课,而他也融入了当地社区。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大多数外国籍、港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都在境外,一旦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等情况,由于目前的出境入境管理办法明确“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中国公民及外国人,不准出境”,《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也规定“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出境”,类似问题让外籍服刑人员感到困扰。此外,台湾籍社区服刑人员还涉及回台服役等问题。

  “我们对外国籍、港澳台籍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是主旋律,必须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建议,应当建立更加人性化和切合实际的制度设计,通过完善社区矫正立法,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