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察官与未成年人相约"晓苏科普时间"萌漫画解惑

21.04.2016  11:15

   网友“**风”提问:

  晓苏姐姐,我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我和我一帮兄弟们早就看我们班长不爽了, 寒假回来以后更是有事没事找我们麻烦,我们准备哪天给他点教训,不过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犯法蹲监狱?

 

   晓苏回复:

  这位同学你好,很高兴你在动手之前考虑到了法律风险,点个赞!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你们没能控制好下手轻重,致人重伤,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很严重啊少年!

  下面晓苏带你看一则真实发生在苏州的案例:

  黄某是苏州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平时不专心学习,酷爱拉帮结伙,学习港片里古惑仔的样子,还组了一个校园江湖小团体“四大天王”,自封“老大”。 “四大天王”每天以欺负同学为业,张某就是经常受欺负的对象之一。一天放学,张某刚出校门,就被黄某等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不知是谁,一脚飞踹,踢到了张某的后脑勺,刚才还在挣扎求饶的张某慢慢闭上了眼睛,倒地不起。经抢救,张某终于醒了过来,但头部的损伤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最终,黄某被常熟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刑罚。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而且打架这种事,完全是损人还不利己,晓苏姐姐劝聪明的你还是不要做这种傻事啦!

   晓苏科普时间

 

  在现实中,青少年打架斗殴一般还存在另外两种情况:A.两群人约架,首要分子(召集人)和积极参加者(动手打的一般都算)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如果有人重伤或者死亡了,致伤者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这可就严重了啊!);B.随意欺负同学(和你没仇没怨,只是此时你刚好在我眼前让我不顺眼)、无故闹事(发神经型打砸抢),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学们,力气多到用不完的话,不如像柳大尉欧巴一样去保家卫国吧!

 

  (文:袁煜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漫画:陈文清 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