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苏州——打造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新品牌

14.11.2016  09:02

      特约记者  张全连    沙 一  本报记者  施为飞

  把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列入全市首批政府购买名录,  制定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方案,对口培育安置帮教社会组织,出台《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意见》……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围绕“工作规范化、衔接无缝化、载体实战化、帮教社会化”目标,主动破解帮扶难题,有效推动安置帮教机制、流程、平台和方法创新、品牌创新,初步形成了差异性帮扶、社会化协同安置帮教新模式,构建起以社会保护为重点、具有苏州特色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8.06%,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省水平。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戒人员重新犯罪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认为,帮教一个对象,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进而平安一个社区。目前,全市已有10家社会组织参与该项工作,提供刑释人员心理健康服务、社会适应性指导、未成年子女关爱等项目20余个,累计服务2万余人次,有力促进了刑释解戒人员的回归。

    无缝对接,实现刑释解戒人员回归有人管

  “感谢政府关心和社会帮助,使我儿子有了活路!”日前,张家港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里,倪老汉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涕零。

  前不久,张家港市司法局发现从监狱释放的倪某患有躁狂症,考虑到他家庭贫困,当地司法所派人把倪某送到驻地医院住院治疗,市残联、人社局、民政局开通绿色通道,为倪某办理了伤残证及残疾人生活最低保障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生活保障。倪某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这是苏州实现无缝对接,刑释解戒人员回归有人管的一个缩影。

  “安其身,方能安其心。刑释解戒人员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是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先决条件。”  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安置帮教办主任阎鸿泰表示,人员衔接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开端,如果政府和社会不注意正确引导和帮扶,刑释解戒人员容易因生活所迫、情绪冲动等原因再犯罪,最终还会危害社会。

  针对刑释解戒人员家庭不同情况,苏州司法局加强和改进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构造系统化管理模式。制定精准接收安置方案,按照早、准、稳的流程,与监狱及戒毒部门采取反馈信息和跟踪落实办法,严格“必接必送”制度,在释放前1个月走访了解刑释解戒人员,回归当天,由司法所派人接回。对刑释解戒人员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从源头上筑牢了刑释解戒人员脱管漏管的防线。

  安置就业,主动扶持刑释解戒人员自食其力

  “刑释解戒人员受教育帮扶水平决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朱荣政说,实际上,众多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直接难题就是就业,他们因为与社会隔离时间较长、年龄较大、就业技能相对落后、社会歧视等原因,就业的艰辛使人难以想象。

  斜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伍静专职干了4年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处境深有体会。去年1月,她带队去监狱将服刑近20年的王某接回户籍地。面对曾经的村庄如今高楼耸立、车水马龙,王某感到陌生和不安,觉得自己50多岁、仅小学文化,不可能再适应这个社会,每天关在小屋里不愿出门。

  伍静一次次登门交谈,带领社工安抚开导,帮助王某申请低保,找了一份社区保洁工作,王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太仓市刑满释放人员东某的人生更是经历了一番“剧情反转”,被判死缓的他回归后因服刑时间久、缺乏一技之长难找工作,太仓市司法局将其协调至该市“光辉”就业扶助安置基地的下设实体——博尔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业。一年后,因工作出色,东某很快被提升保安队长,并与公司一位姑娘相爱成家,演绎了一段从“死囚”到“保安队长”的传奇。

  为切实帮助刑释人员就业,苏州在全市共建立了151家刑满释放人员“阳光就业安置基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近学习技能,提供过渡性、临时性就业。

  此外,他们还积极依托和利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培育发展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能够承接安置帮教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张家港市春晓社会服务社、常熟市拉波尼阳光之家、太仓市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姑苏区杨帆青少年成长护航中心、工业园区中新社工事务所等5家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通过“以老带新”、“互帮互助”、“社工沙龙”等形式培育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能力。

  多策并举,整合社会力量推行精准帮扶

  近年来,苏州市注重整合社会力量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多元帮教。市司法局联合市民盟、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建立“黄丝带帮教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更加针对性的服务。

  2015年12月,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财政等10部门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化工作列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项目加以推进,对各县(市、区) 局提出“两个一”目标,即至少有一个安置帮教购买服务项目,至少有一家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司法行政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引导等服务列入市首批政府购买名录,要求各县(市、区)局至少有一个安置帮教购买服务项目。太仓市义工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太仓籍预释放罪犯签订帮扶帮教意向书,掌握帮扶需求,派人去试点监所将刑释人员接回,根据出狱前与预释放人员签订的安置帮教协议书,出狱后进行“一对一”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完善项目化运作机制。开展心理预测、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等心理教育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走出阴影,培养健全正常的人格。发放需求问卷,梳理刑释人员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家庭关系、社会适应、就业谋生、民生保障等问题与需求,明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类和具体内容,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提供有针对性专业化服务。目前,全市累计投入20余万元,购买20余个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在此基础上,他们不断完善企业参与机制,依托拉波尼阳光安置基地,集中安置苏州籍“三无”、“三假”等重点人员、就业困难刑释人员及改革试点单位释放的新生愿望强烈、家庭生活困难、改造表现突出的非苏州籍刑释人员,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