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打分制"管理流动人口 达到积分优先落户

10.12.2014  14:40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辖区流动人口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让流动人口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苏州市政府拟制定《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后,达到一定积分的流动人口可在“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入医”等方面享受优先。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办法》起草组反馈,反馈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在《办法》及计分标准未正式颁布实施前,相关部门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

  积分来自四个方面

  截至2013年底,苏州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53.8万,与户籍人口数量持平,占江苏全省流动人口的38%。从2012年起,张家港、常熟已先后启动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起草的《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显示,只要在苏州本市市辖区(不含吴江区)合法居住,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都可由本人申请参加积分管理。

  积分基本来自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四方面,总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减扣分三部分组成。

  各项均有对应分值

  记者了解到,新市民管理的基础分包括个人素质分、参加社保分和居住情况分。个人素质积分为年龄+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其中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为10分;文化程度为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50分;硕士研究生为70分;博士研究生为80分;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每个险种累计每满一年加5分,五个险种的累积积分为该项总得分。

  居住情况积分为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拥有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54㎡(含54㎡)且居住的为60分,54㎡以下的40分,54㎡以上每超过10㎡加5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总分不超100分。

  有社会贡献可加分

  附加分包括计划生育、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和卫生防疫。

  社会贡献分主要是指近5年内从事的社会服务。在苏州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的加30分。

  违法乱纪等要减分

  减扣分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扣30分。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次扣100分。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卫生、工商、税收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分至20分。

  失信行为也是扣分的一个大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20分至50分。

  意见反馈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给相关部门:综合意见及入户方面意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一大队,邮编:215131;入学方面意见:苏州市公园路198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初教处,邮编:215006;入医方面意见:苏州市十梓街5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邮编:215006。 (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