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 守护江南鱼米之乡

12.11.2014  15:06

 
  11月初,在初冬的阳光下走进甪直古镇澄东村,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水稻田,沉甸甸的稻穗弯下了腰,一台台收割机忙碌在田间。作为甪直主要的水稻丰产基地,澄东村有700亩水稻田,预计今年可收割稻谷70多万斤。

  水稻,鱼米之乡的基石,也是苏州“四个百万亩”工程(优质水稻、高效园艺、特色水产、生态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该工程在内,苏州大手笔投入2000亿元启动实施生态文明“十大工程”,力争用5-8年时间,使苏州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鲜,人间天堂美誉名至实归,鱼米之乡特色更加彰显,生态环境更加宜居,生态屏障更加牢固。

  的确,如果没有鱼米之乡,怎能称之为苏州?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又怎能算是人间天堂?根据《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年)》,到2020年全市产业结构得到全面升级,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生态文明,重在建设。当前,苏州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转型升级关键期、深化改革攻坚期、生态建设提升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发展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彻底摒弃以资源消耗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以贯彻环保优先纵深推进经济转型,以优化生态空间着力改善环境民生,努力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使苏州不仅有现代经济产业体系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又有江南水乡的田园风光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已经成为苏州的自觉选择和实际行动。

   践行绿色发展,强化环保措施推动转型升级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苏州发展已经进入到工业化后期,在资源环境日益趋紧的形势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实践证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绿色苏州和生态市建设,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方面,今年正值开发建设20周年的苏州工业园区是个典型案例。作为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城市最具竞争力开发区”排序榜首的园区,其发展经验成为各地争相学习的样板。其中,坚持集约节约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资源有效利用体系可谓是最为闪光的一点。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资源紧缺现实倒逼着园区较早启动循环经济探索,大力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通过一系列创新和尝试,园区尝到了“甜头”,其万元GDP能耗为0.272吨标准煤,COD和SO2排放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和1/40,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不仅是工业园区,整个苏州都以转型升级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一环,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引导作用和倒逼机制,以转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转型,走出一条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并行共兴的路子。

  擅长“双面绣”的苏州积极倡导生态理念和绿色发展模式,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构筑产业聚集发展、污染集中处理、优势集约体现的工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据统计,2013年苏州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1.4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5.2%,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65%。全市累计建成16个省级以上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成530多家循环经济企业,苏州成为全国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与此同时,苏州高度重视环境准入和污染减排等方面的环保优化发展机制措施,积极以环境监管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标准化解过剩产能矛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提升绿色发展的品质内涵。执行最严格的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区域环评、跟踪评价和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坚持“十个不批”原则,坚决控制“两高一资”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十二五”以来,劝阻、拒批拟建项目近800个,涉及总投资约200多亿元。

  实施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苏州近几年关闭了很多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目前已几乎没有小水泥厂、小钢厂和小化工厂。作为促进转型升级最有力的抓手,苏州扭住污染减排工程攻坚克难,削减量和削减率在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单位GDP的环境资源消耗量、污染排放量明显下降。

  2014年启动“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和安全监管要求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加速淘汰2000多家环境资源代价大、发展方式不环保的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等。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已完成关停、淘汰落后企业、落后产能905家,共腾出土地14820亩,节约标煤99111吨,减排COD和二氧化硫1100多吨。加速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拓巢引凤,着力提升发展质量,苏州转型升级空间更加宽广,经济稳中求进步伐更加扎实。

   严守37.76%“生命线”, 改善环境质量回应群众诉求

  驱车行驶在苏州吴中区环太湖大道,沿途美景让人流连忘返。茫茫三万六千顷湖面,烟波浩渺、渔帆点点,好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这一切,得益于吴中为保护太湖而实施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行动。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吴中的生态红线共有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太湖重要保护区等10类19个区域,总面积达到1943.24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1%。

  包括吴中区在内,整个苏州大市共划定了11大类、103块生态红线区,总面积达3205.5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76%,面积占比居全省首位。在张家港,专门设立了15亿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一批传统产业企业向新兴产业转型;在常熟,加快构建以尚湖等“三湖”为“”、虞山为“”、农田河流为“血脉”的城市核心生态圈;在昆山,建立“绿色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评体系,权重提升到15%;在太仓,完成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改造,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8%……如今,放眼姑苏大地,自觉运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产、生活的实践精彩纷呈。

  “苏州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强制性内容,全面构筑起一条各级各部门开发建设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高压线’。”苏州市环保局局长冯仁新说,近年来,苏州市环保部门坚持不断加大铁腕治污的力度,全市环境执法达到16万人次/年,检查企业超过7万厂次,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尤其是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苏州环保部门积极回应群众碧水蓝天诉求,把工作聚焦在提升环境质量短板上。从源头防控、工程治理、应急防控等工作着手,压降空气污染。2014年抓紧淘汰258台套燃煤锅炉和4.2万辆黄标车,全市各地禁燃区面积占建成区比例不少于80%。在水环境方面,持续推进以湖泊为点、以干河为线、以河网为面的综合治理方案,2014年太湖水污染防治实施7大类357项重点工程,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实施7大类69项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市河道水质提升工程,古城区100多条河道通过“控源截污、治水活水”摘掉“黑臭帽”、旧貌换新颜。

  环境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民生,苏州深入推进“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4年重点整治7个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0个环境问题重点区域和128个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冯仁新说,“铁腕治污”是环保工作的利剑,环保专项行动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落实到位、一抓到底、着眼长效、不打折扣,所有问题必须在年底前整治完成,坚决兑现向群众的承诺。预防为主,排查风险,落实责任,提升能力,是苏州守好环境安全底线的组合措施,尽管处于环境安全高压期,区域风险源面大量广,但全市没有因突出事件造成较大的生态环境损害,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环境安全支撑。

   完善制度设计,生态文明步入法制化轨道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国家治理主要形式的高度。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由此将获得全新动力,环境领域的依法治国从理论到实践都将提升至一个全新水平。

  完善制度设计,苏州率先而为。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等五大战略。2010年,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编制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次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论证,并在苏州第十一次党代会上被确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五大内容之一。

  自2010年起,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试点,2010-2012年全市累计核拨补偿资金15亿元,专项用于连片水稻田、水源地村、湿地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2013年又进一步拓宽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今年5月28日,全国首个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经省人大批准、颁布。

  目前,苏州已将水功能区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等列入近期立法计划。全市正逐步形成涵盖水、气、声、固废和绿地湿地等各个生态领域,较为系统、健全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近几年苏州先后出台了20多部地方性法规,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包括太湖湿地保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垃圾分类管理、采石宕口整治复绿、扬尘治理等,很多都是全省乃至全国“第一”。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化进程还落脚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上。从2013年8月起,苏州大力推进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出台了联席会议制度,建成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筹建了全省首支专职警察支队——苏州市环境与食品药品警察支队,市中院积极探索推行环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张家港等地成立环保警务室等专门化机构,今年已有11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拘留30多名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

  生态环境不仅是一种魅力和引力,而且是持久的生产力。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起点下,苏州着力构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六大体系”,提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引领者和实践者。

  一份铁的规划,引领着苏州沿着绿色发展的航道前行;一种坚守的姿态,保卫这座千年古城在狂飙突进的城市化中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苏州及所辖县市区继2003年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一片红”、2004年全国生态示范区“一片绿”之后,2011年又全部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3年1月,环保部授予苏州“国家生态市”称号,苏州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建成生态市群的地级市。今年6月,省政府对全省13个省辖市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考核“成绩单”发布,苏州市在满分400分的考核中,以380.8分的成绩位居全省之首,连续两年夺得第一。

  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环境是最基础、最普惠、最广大的民生,让人们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全市人民最根本的需求,也是广大群众最强烈的期盼。苏州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顺民心、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大工程来抓,努力使苏州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美、居更佳,让全市人民都能幸福地生活在宜业、宜商、宜居、宜游、怡人的“生态乐园、人间天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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