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全面考评苏州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04.01.2017  12:31

  12月28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带队的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组对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翔代表市政府向考评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的情况。考评组还与市编委办、公开办、法制办等部门就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市政府49个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了考评会。
  王腊生副主任代表考评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苏州市在中国政法大学《2016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公布的法治政府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八,充分反映了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今年以来,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从五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令考评组印象深刻。一是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对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统筹部署。同时,修订并发布《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明确的评价标准。同时,大力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完善制度,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等特色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出台,体现苏州市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三是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苏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网上运行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论证、监督全过程进行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张家港、吴江、常熟、太仓率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工作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有序推进。四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依法梳理、科学配置政府职权,完善清单管理,推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取消、下放、调整、承接、新设行政审批事项67项,取消全部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姑苏区探索综合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条款得以落实。五是坚持创新与务实相结合,探索实践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分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市级市场监管、商务、安全生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苏州工业园区和姑苏区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全部实现综合执法,常熟市镇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通过了省评估验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考评会后,考评组查阅了相关台帐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