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积极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11.03.2016  16:22
     

 

 

        近年来,苏州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共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151家,其中市级过渡性安置基地5家,政府投入建设县级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8家,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8家,乡镇(街道)级过渡性安置基地130家,实现了市、县、镇三级基地全覆盖。

        一是大力加强政府投入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依托社区矫正中心,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功能”的标准,做到三统一:统一命名挂牌,统一格局设施,统一上墙制度。各地对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落实了保障,工作经费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目前,全市县级市、非主城区已全部建成安置帮教服务管理中心,且均已通过省厅验收。

        二是积极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要求各地积极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鼓励依托规模性企业创建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同时,在拓展功能上下功夫,对现有的仅具备就业功能的安置基地,积极拓展食宿、教育、咨询、辅导、培训、救助等功能。目前全市依托企业建有各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143家,基本实现一镇(街道)一就业基地、重点镇(街道)2个以上就业基地的全覆盖目标,其中张家港香山基地等3家基地获评省级基地,吴中区成立“履正驿站”,附带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突出就业和技能培训职能。

        作为苏州市级过渡性安置“三无”、“三假”刑释人员的阳光安置基地近年来一直空白。去年,结合省厅安置帮教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苏州市局制定了《苏州市关于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的试点方案》,将苏州市级阳光安置基地建设作为试点改革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同时还加以创新,联系改革试点监狱单位江苏省金陵监狱、江宁监狱,苏州延伸帮教工作长期联络单位江苏省苏州监狱一起共商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回归过渡就业安置基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苏州市局和常熟市局选定州市拉波尼服饰有限公司,建立“苏州拉波尼阳光安置基地”。

        根据合作协议,明确了司法局、企业、监狱三方各自权利义务,司法局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企业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手续,为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具体由沙家浜司法所定期派专人现场办公,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安置帮教工作;常熟市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将指派心理咨询师、律师,为回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在回归人员有需要的时候能够使其“有地方可去、有人可倾诉”,真正感受到“”的温暖;企业预留岗位过渡性安置“三无”“三假”人员、监狱回归人员,并实行同工同酬,开展日常帮扶活动等;监狱方按相关要求推荐服刑人员到企业回归过渡就业安置,后续跟踪了解掌握回归人员1年内过渡就业安置情况等,制定了每年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促进合作长效化、高效化发展,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切实将地方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和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向后延伸有机结合在一起。

下阶段,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强基地功能,完善帮扶举措,及时总结阳光安置基地建设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指导各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设阳光安置基地,并积极推广财政补贴企业吸纳刑释人员就业机制,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更好地帮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苏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