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档案局三项举措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04.01.2015  18:18

          2014年12月29日,苏州市档案局召开局长例会,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明确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深化依法治档。档案是法律凭证,要围绕法治苏州建设,建立、健全各方面档案,为民生改善与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档案服务,为建设法治苏州提供真实系统的档案凭证。同时要加强档案法治建设,适时出台和修订档案法规,继续联合人大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联合主管部门开展档案执法评价,持续提升司法档案、信用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人文思维,传承历史文脉。历史人文是苏州的核心竞争力。档案是第一手、原生态、溯本归真的历史见证,是文脉的传承载体。要继续做强档案馆的基地功能,建好档案馆新馆,让人们在档案馆感受、阅读苏州历史人文。要在保管好500多万卷档案的同时,努力收集档案为时代存证,并积极发掘库藏档案的历史文化价值。要建好“中国丝绸档案馆”,传承宋锦等丝绸珍品的技艺,既当中国丝绸历史的守护者、传承人,又做建设者。
  三是强化网络思维,创新驱动发展。档案事业的大步发展都源于创新。互联网已经从一种工具变成一种思维,一种文化,一种工作和生活的状态。要善用互联网招募志愿者、征集档案线索、丰富历史档案注解,善用互联网传播档案内容,善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工作,在档案服务中注重用户至上、体验至上、便捷、创新等,使档案工作随时代转型升级。要加速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利用数字档案馆(室)技术和政务网、广电网、微博、微信等持续推进“百姓身边的档案馆”建设。

(周 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