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司法局绩效考评获“双优”

08.03.2016  15:50

去年,苏州市司法局高效推动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考评和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中均为优秀单位。

一是条线业务工作全面突破。 市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达标率已分别达100%和95%以上,年度调解案件量突破10万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和保障规范;出台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查找、追捕执行办法,建立专项排查长效机制,实现“两类人员”规范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利用“苏州普法”微信、“e同说法”app开展新媒体普法,在全国 “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二是工作创新创优扎实推进。 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推动工作的原动力,在全省率先开通12348公证咨询热线,率先出台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和太仓市出台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被评为苏州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率先启动安置帮教工作试点改革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安帮工作,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并完成10个课题研究并搭建循证矫正数据库;吴中区率先开展深化诉调对接机制试点,诉调联动工作向纵深迈进。

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 出台《关于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改革司法所管理体制;部署应用司法行政管理平台,深入推进县级市(区)、司法所综合指挥中心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全系统的应急处置和协同指挥能力;2015年新招录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36名,司法所平均业务用房达231.3平米,司法所全年硬件建设投入1642万元,均创历史新高。

四是队伍素质形象全面提升。 加强队伍“三化”建设,培训调解员、司法所人员、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万余人次,队伍建设取得累累硕果:在201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中荣获第一名,太仓市局被司法部记一等功,太仓市璜泾镇司法所、常熟市海虞镇司法所姚振华、昆山市千灯镇司法所长陆庆分别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张家港市人民调解员倪永祥入选2015年3月“中国好人榜”并被正义网评为“2015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律师李浩江和人民调解员倪永祥被评为苏州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