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发布

28.07.2017  16:09

   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省级以上监管重点源100%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规范化考核100%达标

  近日,由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简称“固管中心”)编制的《苏州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发布。《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省级以上监管重点源100%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规范化考核100%达标,预计投入资金18.82亿元。

  近年来,苏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不平衡、设施设备陈旧、申报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非法转移势头多发、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不断出现。按现状分析,“十三五”时期苏州市大部分地区存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缺口,其中昆山市和太仓市的缺口预计分别达到4.5万吨/年和2万吨/年;全市危险废物焚烧企业中9家需要进行限期升级改造,未完成的面临淘汰;全市一半以上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不足10吨,收集运输困难;70%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

  鉴于现状,从2016年开始,苏州市委托环境保护部固管中心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并发布。《规划》的实施范围为苏州全域,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源头进一步控制,无害化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求,规范化和精细化全过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改革取得进展,环境风险显著降低,全面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利用处置网络和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规划》明确了五大主要任务。强化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管理,到2020年,危险废物省级以上监管重点源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比例达到100%。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2018年后新(迁)建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核准经营规模应不小于3万吨/年。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到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规范化考核100%达标。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建设。深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改革。

  对此,2016至2020年期间,苏州市将实施源头减量、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等三大领域21个工程项目,总投入18.82亿元。(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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