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了三年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找准矛盾纠纷“最优解”

18.04.2023  10:15

  “谢谢检察官,如果不是你们检察院的尽心尽力,我的案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呢。”前不久,余一大早来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将一面写着“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2020年初,余某通过中间人介绍为蒋某的店面装修提供拆旧服务,作业中不幸摔伤。后余某起诉蒋某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裁定,均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法院判决蒋某就本次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以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蒋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某认为其与余某口头约定了工作量,完工后一次性支付报酬,属于承揽而不是劳务关系,其无需承担责任。这个“法结”一直跟随着蒋某,2022年10月,他来到园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接到申诉材料后,检察官调阅案件卷宗时注意到一个细节:余某从近3米高的折梯摔下是蒋某提供的折梯螺丝松动脱落所致。如果案件定性为承揽关系,蒋某作为定作人提供的施工工具存在问题,具有指示过错,依法也将承担较重的责任,甚至判决会承担超过70%的赔偿责任。检察官决定从这个细节入手,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到,余某自从上次事故摔伤后,行动十分不便且其本身患有高血压,家中还有常年卧病在床的老父亲,持续的医疗费已然掏空了整个家庭。考虑到余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协同上级检察机关对余某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

  与此同时,检察官积极与蒋某沟通,深入分析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差异点、本案的判决思路,并向其解释,即便案件认定为承揽关系,定作人存在指示过错,依法也将承担较重赔偿责任。检察官还告知蒋某,余某接受司法救助后,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愿意对赔偿金额进一步协商。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方案,蒋某向余某支付了赔偿金额。执行法院以执行和解结案,解除了蒋某相关执行限制措施。至此,一场持续了三年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均在法律上获得了“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