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不赡养老人入信用档案

13.01.2016  09:29

  记者近日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28条,由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相关主体责任、保障制度、法律责任等四部分组成。《条例》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目前遇到的设施短缺、服务人才匮乏等问题做出制度性保障。

  《条例》从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推行家庭医生和上门服务、建立非急救转运平台、鼓励在日间照料中心开设护理站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方面规范医养融合的内容,组织、引导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居家养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多领域多部门多行业,必须依赖全社会共同参与,但家人不能因此懈怠。《条例》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不履行抚养义务,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而且要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