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局认真组织新《广告法》学习施行工作

01.09.2015  19:20


  新《广告法》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提升新法施行后的广告监管能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从今年下半年起,苏州市工商局把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列为全局工作重点。
  一是周密筹划组织。分管领导早期与业务处室研究做出“计划方案”,将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列入机关干部和工商部门对外宣传教育的重点,局法制、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等部门全力配合广告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从人、财、物方面全力予以保障。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市、县区二级“全员培训”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工作,全市三级广告监管干部、二级新闻媒体单位代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苏州市局机关干部共约300人参训。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苏州市各级广告监管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介作用,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地掀起了新《广告法》宣传高潮,苏州日报、苏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先后作了连续报道。苏州市工商局还编印新《广告法》小册子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大消费者“四送”活动,社会各界普遍称好。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从9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为,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作战,整治重点为新《广告法》所指的9类19种商品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其中,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宣传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11种行为为重中之重,通过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大案要案,建立和形成广告监管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诚信、规范的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