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局落实四项举措应战秋粮收购

01.11.2016  00:16

下周开始,苏州市将陆续开镰收割,收购工作也将随之启动。由于目前粳稻市场价格低迷,本地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参与市场收购的热情不高,国有粮企收购承压较重。据统计,全市粳稻收购量在39万吨左右,其中国企收购35.5万吨左右。苏州市县两级粮食部门将认真落实四项举措,充分发挥国有粮企收购主渠道作用,切实抓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政策、讲大局的高度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来,增强“首要意识”和“守责意识”,主动担责,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做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

二是政策到位。今年苏州市共有22个库点申报中储粮托市收购委托收储库点,托市库点数量多、分布广,除吴中、相城和市区外,其它各市均开展托市收购。苏州将严格执行托市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确保执行政策无偏差,落实政策不缩水。

三是服务优良。加大政策宣传,在收购场所公示、张贴托市收购的政策规定,认真细致解读托市收购政策,让农民买“明白粮”。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公开所有计量、检验、作价等操作过程,缩短农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加强收购调度,适时集并或为农民提供跨区运输补贴等措施,避免出现无仓收粮引发群众卖粮难。发扬粮食部门为农服务的优良传统,为农民提供休息、饮水、甚至餐饮等服务,解决农民售粮后顾之忧。

四是发挥合力。加强与中储粮公司和农发行的联系,全力做好托市库点申报审批、收购资金贷款等有关工作,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不给农民“打白条”。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收购监督电话,加强对收购市场的管理,特别是对价外补贴收购的监管,防止外粮流入骗取财政补贴。及时与农委、气象等部门沟通,掌握天气变化和田间收割进度,指导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有序收割、预约售粮等。协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为农民提供粮食整晒场地和车辆运输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售粮,共同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圆满完成秋粮收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