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非本地籍未成年人关护机制历久弥新

11.11.2015  17:11

  “我一定好好学习仓储管理技能,珍惜检察官留给我的机会。”11月12日,在办理入驻管护教育基地手续的过程中,王某诚恳地表示不会让每一个关心自己的人失望,而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也将根据其在管护教育期间的表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今年11月初,该院在审查起诉此前已被批准逮捕的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承办检察官付雷核实了王某的家人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同时,考虑到王某年仅15周岁,案发后又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规定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由于王某既无保证人也无法提供保证金,因此,该院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同时,在征询本人和法定代理人意见后,一并启动管护帮教机制,由该院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苏州志向纺织公司对王某进行帮扶和管教。当前,该公司为王某提供食宿和保证人,并与该院盛泽镇检察室共同对其表现进行考察、帮教,确保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义务,同时也为其提供技能岗位学习。 

  2014年初,该院为进一步帮助涉罪外来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与团区委先后设立两片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先后帮扶了4名非本地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扶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措施,进一步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和特殊关爱。 

  同时,今年以来该院在全区21家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开展了“江村护苗”学生系列法律服务活动,21名驻校检察官先后前往各镇区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巡回讲座。检察官们通过案例教学、游戏互动等形式,分不同主题,详细讲解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预防网络诈骗以及自我保护等法律知识,积极为非本地籍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此外,该院还于8月份邀请了30余名新吴江娃和家长们前来参观学习,零距离参观了该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刑事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心灵港湾工作室等场所,并面对面地交流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等知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