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首例劳模优待公证

20.06.2016  16:03

  日前,苏州市苏城公证处办理了全国首例劳模优待公证,申请人徐先生得以减免全部办证费用。

  徐先生兄妹三人申办的是继承父亲遗留房产公证,根据评估房价和收费标准,应收公证费人民币5400元,公证处按程序询问徐先生是否获得劳模称号,在核实他2005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根据《苏州市劳动模范办理公证优待办法》,对徐先生上述费用予以全免。根据该办法,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仅三个工作日内即为徐先生办结了公证事项。这也是今年苏州市五一出台该办法以来办理的首例劳模优待公证。

  目前,苏州市共有全国劳动模范131人,省级劳动模范2092人,市级劳动模范3691人。今年“五一”期间,苏州市公证协会和苏州市劳动模范协会联合颁布施行了《苏州市劳动模范办理公证优待办法》。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本人只用提交劳模卡或与劳模称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各类公证时费用均可以不同程度减免。根据《办法》,公证事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全国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免除全部公证费用;省部级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减半收取公证费用;苏州市级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减免百分之二十的公证费用。公证事项按件收费的,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免除全部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