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警倡议:不做交通“恶人” 拒绝危险驾驶

02.12.2015  19:02

  今天,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苏州市新媒体联盟,发布了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倡议书,向超过500万微信用户倡议:“不做交通‘恶人’,拒绝危险驾驶”。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应急车道被占用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了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也引起了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11月初,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布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要求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被远光灯晃眼、前车随意变道差点追尾、喝了酒却不找代驾、超速飙车、占用应急车道、闯红灯……在开车时,你是否遇到过类似这样的恼人现象?又或者,你是否因为开车习惯太差而被其他司机按过喇叭?今天起,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特别联合了苏州最主流的32家新媒体,发起“不做交通‘恶人’,拒绝危险驾驶”的微倡议,通过向社会呼吁,拒绝酒驾、毒驾、“路怒症”、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人们对文明交通的意识,坚决不做交通“恶人”。

  据介绍,这一次苏州交警支队联合的苏州市新媒体联盟成员主要有苏州发布、苏州公安等16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苏州城市商报、姑苏晚报等8家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苏州微生活、无线苏州等8家社会商业微信公众号,面向微信粉丝用户超500万人次。

  除了联合新媒体加强交通文明宣传,近期,苏州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开展一系列查处行动,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

  延伸阅读

  最招人嫌的危险驾驶行为

  “路怒”成为新陋习

  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苏州交警倡导大家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那么,你知道有多少交通参与者遵守了交通规则呢?市民最讨厌的机动车不文明行为又有哪些呢?

  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超八成

  昨天,本报记者在干将路与凤凰街的交界口实录了市民的部分交通守法情况。记者分别选取了两个时间段,一个是上午9点,一个是下午1点,按照一般情况,两个时间段都属于平峰期。上午9点左右,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89%,行人守法率则接近88%。下午1点,非机动车守法率在87%左右,行人守法率则接近95%。

  下午1点,在干将路与凤凰街这一交界口,15分钟内有10辆电动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闯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越停车线等。而行人中,有3人闯红灯,或者随意横穿马路。

  这些不文明开车行为招人嫌

  人们最讨厌机动车的哪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及车主,在记者列举出的酒驾、毒驾、闯红灯、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强行超车、逆行、超速行驶等不文明行车行为中,酒驾毒驾、闯红灯、路怒症、超速行驶被市民及车主认为是最危险的驾驶行为。

  据了解,在城市道路内行车时,一些车辆的不文明行车行为让很多车主深恶痛绝,也给城市交通造成了不少安全隐患。对此,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薛晓宇认为,车主应树立通行规则、守法自律、社会责任、文明交通、公共道德等文明行车意识,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其中,“路怒”成为近年来机动车驾驶人频频出现的驾驶新陋习。苏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专家表示,驾车人的情绪往往会受到外围环境的刺激而变化,比如遇到堵车或者遇上一些不遵章守纪的司机,很容易“火冒三丈”,因而引发“路怒症”,这对自己和别人的行车安全都会有不良影响。“路怒症”轻则引发交通事故,重则触犯刑法。

  记者由市区各交警大队获悉,最近几天,苏州交警正在全面组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各类查处行动,以园区交警大队为例,湖西地区近期严查违停现象,每天拖移违停车辆在50辆左右;姑苏交警大队每天都在不间断地对酒后驾车、黄标车闯禁区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