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不断优化财政补贴机制促进粮食生产

31.08.2015  08:56

              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纯农业的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政策研究,并持续推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的各项种粮补贴,确保上级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农业保险补贴机制,对种植小麦和水稻实行每亩700元的农业保险,保费绝大部分由镇村财力支付。三是实行生态补偿,为引导和鼓励各地保护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的种植积极性,苏州市从2010年起,对连片1000-10000亩种植水稻的,给予每亩200元的生态补贴,连片10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0元的生态补贴;从2014年起,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所有的水稻田实行每亩400元的生态补偿。四是对规模种植(15亩以上)的水稻(2008年开始)和小麦(2013年开始)实行价外补贴,目前的标准为每斤0.1元。此外,根据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农户购置农机具、农资、农药、化肥等给予相应的减免或补贴,对使用电力、灌溉用水等实行优惠措施。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测算,以2014年为例,苏州农户每亩小麦的生产成本约为847元,收益约为156元;水稻的生产成本约为1093元,收益约为737.6元;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各类补贴每亩158.4元(不包括县级财政补贴)。以一个适度规模的农户种植150亩粮田计算,年收益约15.78万元,在苏州已经属于比较殷实的职业,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