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有”推动普法转型增效

28.09.2017  23:24

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紧扣“美好生活 德法相伴”主题,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努力夯实“三二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以更高水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一是深化两项普法机制,普法责任制落地“有声”。 研究制定《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苏州市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联动事项工作规程》,把普法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总体布局。组织专业力量筛选出199件典型案例,形成了“以案释法”案例库,在全市范围开展以案释法基层巡回宣讲活动1300余场。

二是狠抓三类重点人群,精准普法推动“有力”。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体验式”法治活动80多场次,吸引中小学生参与达3.7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学法突出实用性,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累计走访企业1800多家,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1300余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2000余件,挽回企业损失近10亿元,发布风险防控法律建议400余条,编制发放法律服务手册3000余份。

三是坚持德法并举主线,法治宣传文化“有品”。 研究制定“美好生活 德法相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重点部署开展12项行动;全市村(社区)100%制定成文的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并制定出台《苏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规范》;积极推进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在轨交4号线38个站点内布置了近500块大型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在全市10个县(区)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举办第三届法治微电影大赛,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作品74部;利用新媒体定期向市民群众推送“生活法律风险提示”,“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全国同类微信中居前,打响了苏州“德法相伴”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