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开“花”结“硕果” 常州民行检察监督多元化

08.11.2017  09:50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卢志坚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民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夯实基层民行工作基础,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有效构建了“各有特色、亮点纷呈”的多元化监督格局。

镜头一 强化诉讼监督 为何“”人告自己

  前不久,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小郑接到某贷款公司负责人的致谢电话。两年前,这位负责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该院写了一封举报信,他没想到,正是这次举报,为自己公司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2015年3月4日,蒋轩(化名)诉李宇(化名)民事纠纷案在武进区法院前黄法庭经调解达成协议,李宇银行账户160万元被裁定冻结。这场官司刚结束,该院就收到一封举报信,称李宇与贷款公司有债务纠纷,怀疑其为逃避债务提起诉讼,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掌握这一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这竟然是一起“案中有案”的虚假诉讼。

  2015年3月初,李宇曾因为他人担保拖欠贷款公司2000万元债务而被起诉,两件诉讼案间隔时间很近,小郑认为有异常。通过调阅案卷分析研判,小郑对蒋轩和李宇的个人账户进行调查,很快发现,在蒋轩与李宇进行150万元的转账汇款前7分钟,收到了一笔150万元的汇款,汇款人名为许云。许云(化名)是谁?与李宇之间有何联系?根据这一线索,小郑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查获许云即为李宇妻子,而蒋轩为李宇外甥女婿。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李宇“”自己的外甥女婿告自己,为的是逃避担保债务。2011年,李宇及其控股公司曾为乙集团担保向贷款公司借款2000万元,后因集团关门歇业,李宇需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债务。2014年12月,李宇不打算再支付担保利息,又担心贷款公司起诉,便计划转移自己公司及个人名下资产,于是联合外甥女婿导演这起“欠债”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查明该案事实后,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李宇和蒋轩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据该院民行科科长雎锡平介绍,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有上升趋势,这些案件中又以民间借贷纠纷、劳资纠纷居多。“一般都是亲友或者利益共同体之间合谋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其目的无外乎恶意串通以达到逃避债务或者非法获利的目的,因此我们在审查此类案件时,格外注意。”近两年来,该院已立案审查虚假诉讼案6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移送公安刑事侦查5件,涉及民事原审案件标的5000余万元。其中,2名涉案人员分别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等被判刑。

   执行款要回来了

  “说句心里话,公司3年前就严重资不抵债了,俺们真没想到还能拿到部分执行款。问题解决了,再不用四处上访了……”近日,在新北区检察院民行科的一次例行电话回访中,北方公司讨薪员工代表章某如是说。

  2016年11月,新北区检察院在当地某门户网站的社交论坛上发现了一个热门帖子,称19人的劳动报酬被拖欠了两年至今未拿到。由于发帖员工的公司位于新北区,该院几经周折,找到发帖者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这19人是北方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持续半年未能支付员工工资,申请仲裁后,劳动仲裁部门裁定北方公司支付19名员工工资共计57万余元。2014年11月,19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公司已经停产且严重资不抵债,相关款项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时间一拖就是两年,部分员工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有些员工也已经离世。迟迟未能拿到执行款的员工愤慨不已,到处上访,并通过网络论坛寻求救助。在安抚员工情绪后,新北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向员工指明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激化矛盾,而是解决实际问题,拿到工资。

  新北区检察院一边调阅案卷进行排查,一边将该集体访的相关信息向法院作了通报,引起法院高度重视。很快,检、法两院共同努力,成立了办案维稳工作小组,双方派出专人梳理与北方公司有关的海量财务数据发现:在两年前的另外一起执行案件中,北方公司的执行款尚有7万多元结余,考虑到北方公司官司缠身,法院便未将该笔结余款发还。今年1月,新北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执行相关款项,法院很快执行到位。

  初战告捷之后,法院在执行余款的基础上,又主动查询到北方公司在苏州尚有一笔13万元的财产,并协调执行到位。

  今年6月,时隔两年多后,讨薪无望的19名劳动者终于拿到了部分劳动报酬。至此,一起社会矛盾突出的群体性讨薪事件,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平息。

 

镜头二 深化公益保护 荒山渐成林

生态修复基地奠基仪式

  “我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为我犯下的错做一点补偿。”前不久,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自愿将生态修复补偿金1000元缴到了当地生态修复财政专户。

  今年6月初,家住溧阳市天目湖镇的邓某在未经林业部门允许情况下,私自将事前承包的山上的泡桐树改种茶树,共砍伐731株泡桐树,面积达72余立方米。

  溧阳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人该院检察长刘晓松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向邓某介绍《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诉前生态恢复暂行办法》。当得知检察官将根据自己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后,邓某主动缴纳了生态修复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6年5月,该院与该市法院联合制定诉前生态恢复机制,重点强调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在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移送法院审判前主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赔偿义务人如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义务的,检察院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

  此案发生后,该院民行部门会同检察室到天目湖镇展开实地调研,发现此类现象并非个例,有些林地用途被私自更改,有些地方已成荒地。该院还会同环保部门针对一些已经被破坏的山地以及待修复的荒地进行综合调研分析,决定在天目湖镇中西村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分成知识引导区、宣传公告区以及补植修复区三个区域,以补种树木方式使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据悉,7月初,该院协同天目湖镇政府一起出台《关于开展诉前生态恢复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将诉前生态修复机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于7月11日将生态修复基地修建完成。目前,中西村生态修复基地已开始定期开展种植活动,原本荒芜的山地将渐渐成林。

   增添绿色新景点

  “各位村民,目前本村西部朝蓉沟4号至7号地垃圾清除工程进展顺利,镇政府将对周边地区的垃圾进行第二轮清除改造……”前不久,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臧丽伟、邱萍来到该区横林镇双蓉村进行收尾勘察,发现一张醒目的公告张贴在村委公告栏上。这是臧丽伟、邱萍第8次来到该村勘察,也是她们心情最轻松的一次。

  2016年10月,该院民行科在走访中了解到,双蓉村朝阳路和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口的地块,长期有人偷倒垃圾,垃圾堆占地达45亩,整日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当地群众也对居住环境特别不满意。为此,该院紧急联合该区综合执法局和环保分局,启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并指派臧丽伟、邱萍前往双蓉村开展环境公益调查。据查,该地原为农业用地,周边系原生态湿地和其他耕地,后因该地块毗邻高速公路且疏于管理,经常有垃圾拖运车在此倾倒垃圾。经环保分局现场勘查评估,该地块已堆放各式工业、生活、建筑垃圾1万余立方米。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和准备,2016年11月,作为诉前程序,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向横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对该地块进行环境整治,详细说明了法律分析意见并告知其作为地方政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发出建议后,臧丽伟、邱萍并没有坐等镇政府答复,而是和其他同事先后多次实地勘察并取样品封存;深入村委明察暗访调查肇事人;与镇政府、环保分局保持沟通跟踪整治进展;启动本院民行科和反贪局的内部联动机制,协同反贪干警调查整个污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

  经检察院督促后,镇政府采纳了检察建议,积极推动地块整改。该院认为检察建议的督促已经起到了效果,不需要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今年3月,在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的推动下,上级政府批准了横林镇政府就该地块的一揽子环境整改方案。根据计划,该地块今后将和周边的土地一起构成一座占地约300亩的湿地生态公园。今年5月,旧有地块的垃圾清理已经基本完成。今年8月,大片的绿色植物移植完毕,规划中的湿地也已经初具雏形。

  “垃圾堆华丽地‘变身’了,为我们增添一处绿色新景点。”有村民高兴地说道。

 

镜头三 督促依法行政 平息人防车位出售风波

  “感谢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引导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们也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近日,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某给金坛区检察院民行科打来感谢电话。至此,一起在金坛区各大门户网站热炒的某小区开发商变相出卖人防车位事件终于平息下来。

  这个案件的发现得益于近年来该院探索建立的舆情监测机制,干警通过关注各大网站微博第一时间了解舆情动向,全面掌握该区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重点领域的行政违法信息,并及时进行监督。

  今年7月初,该院民行科负责人王月珍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录浏览本地各大门户网站。很快,一则热炒的“试看某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如何嚣张跋扈地欺压业主和侵占国家资产”的帖子引起了她的关注。该帖在金坛区的多个门户网站置顶,跟帖众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王月珍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随即开始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

  经了解,2016年以来,某小区开发商在明知人防车位不得侵占及出售的情况下,仍侵占人防车位并将该小区二期防空地下室以长期使用的形式变相出售给小区业主,并收取每户10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高额费用,造成本就停车位十分紧张的某小区停车秩序更加混乱。

  王月珍立即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因此该小区开发商侵占人防车位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并变相出售人防车位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7月30日,该院向该区民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民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到该小区调查,并对相关业主进行情绪疏导,目前该局已责令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我院已发现线索25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被相关部门采纳15件。实践证明,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大大解决了基层民行线索发现难题,有效改善了行政执法信息获取不畅、检察监督有心无力的状况。”王月珍如是说。

   无证养猪场被关停整改

  “原来离家不远就是养猪场,天天臭烘烘,熏得难受,现在好了,养猪场关停整顿了……”前不久,居住在天宁区郑陆镇查家村的村民们围住了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高兴地说道。

  去年,天宁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查家村一处偏僻山林里,有一家无证养猪场。经营者不顾污染环境,直排猪粪,还随意抛弃死猪,周边的青山绿水成了“藏污纳垢”之地。

  为查清具体情况,该院民行科检察官先后多次深入现场,通过询问、走访、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养猪场污染长时间存在,与区农业局整治监管不到位有关。2016年5月,天宁区检察院遂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向区农业局发出检察建议。

  为防止检察建议流于形式,该院民行检察官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主动约谈区农业局负责人,围绕“三个是否”,积极开展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工作,即检察建议是否落到实处、存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区农业局对此十分重视,当即采纳建议,会同执法监察人员共同勘察现场,责令养猪场立即关停整顿,对上百头病死猪申报无害化处理。

  现涉案养猪场已在检察机关及农业部门的督促下,完善了防疫条件,建立了污水处置系统。粪便、污水经过三级沉淀、简单发酵后,由吸粪车抽走运至邻村果园。污染治理工程已初有成效。

  为尽早发现并杜绝畜禽养殖经营活动中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在该院的帮助下,区农业局健全了常规巡查机制,规范了畜禽防疫档案,制定了畜禽养殖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及考核细则,与区域内定点养殖屠宰场点负责人、农贸市场业主签订了责任书。相关人员职责更加明确,考核目标有了量化标准。

  “感谢贵院中肯可行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职能,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处消除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近日,该区农业局将一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复函送到该院。

  据了解,为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提高检察建议执行力,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检察建议跟踪回访专项活动10余次,通过巡回检查、现场验收、主动上门沟通、召开专题座谈等形式,阐释建议的内容,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帮助行政机关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学生有了放心午餐

  近来,12家特殊的餐饮店在钟楼区邹区镇悄然兴起,主要为附近学校的在校学生供应午餐。“这些餐饮店解决近3000名学生的安全用餐问题,不仅在全市首开先河,更是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寻求检察监督的生动样本。”钟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行湛说。

  去年3月,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12家新市民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的食堂长期存在无证“裸奔”现象。这些学校均位于邹区镇,2015年划归钟楼区管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学校食堂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大多在家庭式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隐患。

  “12家学校在读、在托的学生近3000人,如果因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而机械地予以取缔,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福成道出了担忧。依据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检察院建立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周福成给该区检察院发了一份函,主动寻求检察监督。

  该院民行科科长王侃接函后,迅速挑选几家有代表性的学校食堂,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走访,详细了解食堂的供餐现状,共商治本之策,并对备选方案逐一“把脉”,做好履职风险防控分析。

  最终,“注册餐饮店+对口供应”模式成为最优方案被采用。“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食堂经营者在学校附近租赁门面房,注册餐饮店依法经营,主要为对口学校学生供应午餐。”周福成介绍,这样等于把学校食堂搬到了校外,既获得了相应资质,又改善了硬件设施。

  与此同时,钟楼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供餐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列为年度监管重点,对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餐饮用具消毒等层层把关。建议很快被采纳,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为各经营者“开小灶”,培训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操作规程。

  令王侃和周福成欣慰的是,在今年春秋两季开展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所有供餐餐饮店全部达标,3000名学生吃上了放心午餐。

  “行政机关主动寻求检察院监督,这是一个积极的转变。”赵行湛说。2016年以来,该院对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7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 王晴 夏丹 史可 汪翰 刘璐璐 邹慧娟 蒋丽娇 廖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