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消费每次花几十万 异常记录"牵"出非法套现大案

05.05.2016  12:07

  新华报业网讯 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一个月内多次在扬州市区的一家饭店消费,每次消费金额均达数十万元!

  仅仅吃饭当然不用花这么多钱,其中必有隐情。扬州市广陵警方紧抓这一异常消费记录不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证据搜集等工作,破获这一非法套现大案,20多个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5日,扬州警方发布详细案情,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刑,而和该非法套现大案相关联的其它案件还在侦办中。

  扬州市广陵警方通报,2014年年底,春节将至之时,扬州市广陵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联公司预警提示:一张由中国银行扬州分行信用卡部发出的信用卡交易记录显示异常,持卡人李某一月内多次在市区的一家饭店大额消费,每次消费金额均达数十万元。侦查员在看到这些蹊跷的交易记录后立即联系了银联公司和中国银行信用卡部,在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警方发现了李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证据,同时也挖出了卓某等人利用POS机为他人提供刷卡套现业务非法牟利的犯罪线索。

  为彻底斩断这条在扬州非法使用POS机进行地下刷卡套现交易的链条,民警对李某信用卡交易中出现的可疑商户进行筛查,并对李某等人的犯罪活动规律进行分析研判。经过一年时间的证据搜集和调查研判,这条违法交易链上的犯罪分子逐一浮出水面。

  2015年10月,广陵警方对该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卓某等人进行收网抓捕行动,嫌疑人李某等人在广陵、邗江、江都等地落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额度套取现金用来赌博、吸食毒品等挥霍消费的犯罪事实。

  根据前期调查,警方同时捣毁非法从事刷卡套现的犯罪窝点10余个,抓获恶意透支信用卡实施诈骗、盗用他人信用卡实施盗刷以及非法提供刷卡套现业务的犯罪嫌疑人20余人,收缴POS机、转账机数十台。

  2015年年底,犯罪嫌疑人李某、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犯罪嫌疑人卓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至此,广陵警方通过打击刷卡套现犯罪,帮助国家及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并为破获贩卖毒品、电信诈骗等民生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力维护了市区经济环境的良好质态。

  扬州市广陵警方介绍,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利用交易终端POS机,通过刷卡将信用卡的额度以现金货币的方式套取出来,而其实持卡人与商户间并没有发生实际交易。

  我国刑法规定: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利用POS机为持卡人套取现金,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当持卡人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刷卡套现,造成恶意透支亦或盗刷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时,持卡人的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通讯员 汪盛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咏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