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香沙芋被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8.10.2014  10:49

 

图为“靖江香沙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日,“靖江香沙芋”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张由专业人员设计的“芋头娃娃”形象商标,使拥有数百年种植历史的靖江香沙芋有了统一“身份证”,全市近3万亩香沙芋经过相关认证后即可使用这张“金名片”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闯市场。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志某产品来源于某地区的特殊商标,是一个地区特色产品的金字招牌,受到法律最大程度的保护,也是一张国际通行、含金量极高的名片,它具有稀缺性、不可复制性和历史传承性等特点。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已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名录,江苏仅28种产品上榜,其中“靖江香沙芋”榜上有名。

 

靖江香沙芋”证明商标由图案、中文及汉语拼音字样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芋头娃娃”卡通形象,头顶红色“朝天椒”小辫的芋头娃娃,穿着深褐色的条纹衫,手持一片绿油油的芋叶,迈着欢快的步子,小跑步前进。这个看上去灵动的卡通形象今后将张贴在每颗“靖江香沙芋”上,成为靖江香沙芋的“形象代言人”。

 

据市农委统计,近年来因支链淀粉含量高、营养丰富、沙糯适中、口感好等特点,香沙芋日渐走俏,全市香沙芋种植面积已达近30000亩,产生了“红芽”“苏靖板桥”“马洲”等一批知名品牌。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小规模经营的品牌与统一商标之间的矛盾会愈发突出。如何让“金名片”焕发“金效应”?靖江工商局、市农委已经做了一番思考。

 

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步出炉还有《靖江香沙芋产品品质标准》、《“靖江香沙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市农委农推中心主任朱杰介绍,市农委计划采用‘母子商标’的管理模式,“母子商标”管理,即“靖江香沙芋证明商标”加“企业、合作社商标”,形成了“母商标”加“子商标”的管理模式。

 

据了解,“母子商标”管理模式内涵为:“母商标”主要用来树立品牌形象,“子商标”主要用于明确生产者的职责。全市香沙芋种植户可向市农推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市农业部门在接收申请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进行品质鉴定,在确保产品符合《靖江香沙芋产品品质标准》后,授权该种植户使用“靖江香沙芋”商标。所有经过认证的靖江香沙芋实行统一包装,并标有明确的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没有独立品牌的中小种植户,则通过组织引导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商标,合作社对每个社员的种植基地进行分区编号管理,使市场上每盒靖江香沙芋都能追溯到其真正的生产者。

 

朱杰告诉记者,“母子商标”管理模式不仅完善了香沙芋质量可追溯体系,有效遏制企业、农户共用品牌造成的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现象。而且能集全市香沙芋种植户的实力更好地经营和管理“金名片”,维护品牌形象,推动农产品品牌可持续发展。

 

目前,市农委正着手对全市香沙芋种植户进行摸底调查,筛选有资质的种植基地先行试点。此外,“靖江香沙芋”统一包装盒也将完成设计,预计最晚在明年秋收季节,我市香沙芋可用上统一“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