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法》实施满月 江苏航务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宣传普法

01.04.2015  19:13

  中国江苏网4月1日讯(记者 王逸男 通讯员 吴捷)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实施整一个月时间。当日上午,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和扬州市航道管理处在高邮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走上街头、送法上船、接受咨询、向市民免费发放《航道法》读本以及解读手册,对航道技术等级规定、航道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以及航道通航保护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宣讲。

      考虑到一些航运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等因素,执法人员还向他们提供了全面介绍《航道法》的图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航道法》的七章48条规定,让船务人员真正的了解《航道法》并严格的遵守《航道法》。看着一位船员在认真阅读手中的图册,苏北航务处邵伯航道站的一位工作人员欣慰地告诉记者:“《航道法》的实施弥补了我国航道管理法律法规不足的缺陷,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将《航道法》深深的烙在每个船员的心里!”

      《航道法》于2014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苏北运河北起徐州蔺家坝,南至扬州长江六圩口,全长404公里,水位落差31米,全线已达到二线航道标准,可常年通航2000吨级船舶,是江苏、浙江和山东三省南北水运的大动脉。苏北运河多项水运经济指标在全国近千座船闸中处于领先地位,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内河航道,为江苏乃至整个华东地区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