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成立广场舞协会 设立专项资金维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

28.05.2015  21:53

  中国江苏网5月28日讯(记者 杨丽)今天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11名委员、代表提出老百姓关心的文化发展问题,文化、教育、住建、公安、体育、文物等10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作答。针对委员提出的广场舞热与噪音扰民的矛盾问题,省体育局局长陈刚表示,体育部门在加强指导的同时,将成立广场舞协会,推进广场舞爱好者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成立广场舞协会推广12套广场舞

  文化休闲与体育健身有机结合已成为当下我省群众性问题活动开展的一种有效形式。今年4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向社会征求对文化工作的意见时,很多网友反映,现在的广场健身舞活动很受群众欢迎,但噪音扰民等问题依然存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主任滕勇提出广场舞活动缺乏一些必要的辅导。

许多居民小区每天早晚都有老百姓自发组织的广场舞表演,媒体也多次报道过居民扰民的问题。针对委员的提问,陈刚表示,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中提出,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时效、科学文明的原则来进行广场活动。针对这一老问题,体育部门尽可能给予规范指导。比如引导舞蹈者与居民协商,时间安排上,早上不要太早,晚上不能超过9点。在内容上,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12套广场舞。“这12套广场舞配乐相对和谐舒展,不是很强烈的刺激性节奏,省体育局将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学习,以点带面,在全省推广,这样也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噪音。”陈刚说。

  “光靠管是被动的,效果甚微,我们在加强指导的同时,将推进广场舞协会建设”陈刚指出,“还是得通过广场舞爱好者自己的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从而营造良好、和谐的文化环境。

  设立专项资金维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

  近年来,江苏加快“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的建设,90%以上的城市社区已经建成,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村村有体育场地、镇镇建有体育中心”的目标。然而城乡基层体育设施总量不足和利用率不高的双重矛盾还存在着。针对滕勇委员提出的一些地方体育健身器材长期无人管理和维护的问题,陈刚坦言,经过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户外体育设施确实损失比较严重。他指出,主要解决信息怎么收集、维修金怎么来、机制如何建立三个问题。

  截止去年年底,江苏有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22.3万人,常年在一线服务的8万人。信息主要靠一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收集,对他所在辖区的器材设施进行常年监测,出现损坏及时报告。维修金方面,将安排专项资金,做设施维护。而机制方面,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的形式,解决体育设施维护问题。目前,常州武进、泰州靖江已经开展试点。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进行竞标,规定时间内,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维修。损坏严重的,进行设备更换。

  此外,委员、代表还就文艺创作、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与投入、文化惠民、文艺队伍建设和文物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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