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照暂扣期间又醉驾致两死两伤被赣榆检方批捕

27.01.2018  11:52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2018年1月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酒后驾驶苏G2C172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塔总干渠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塔总干渠1km+650m(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前村)处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载杨某某由东向西行驶相撞,在碰撞的过程中又与行人仲某某、孙某某碰撞。此次事故造成张某某、仲某某死亡,杨某某、孙某某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损坏。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7年12月13日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已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然而刘某某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仍不思悔改,饮酒0.25公斤后依然驾驶机动车,造成两死两伤重大交通事故。刘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该院依法对其批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周家红 万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