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咸鱼味”扰民 投诉热线半夜打爆

07.12.2014  16:40
  中国江苏网12月7日讯 一年前,雾霾围城,尽管发布重污染空气黄色预警,甚至一度升级到橙色,应急的污染减排、健康防护等措施全部“上马”,依然挡不住“呼吸之痛”。

  一年后,面对随时可能来袭的大气污染,坐等风来的老办法行不通,未雨绸缪、付诸行动才是王道。早在年初,我市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就已部署并逐步实施。如今,处在防霾控霾的冲刺期和关键期,市环保部门拿出“铁腕”姿态,直面问题、突破难点,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期待通过全民监督,共同呵护“森呼吸”,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

  4日上午9时,市环境监察局派出一路人马,对新区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飞行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被查的企业都是居民常年投诉的焦点,受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多次处罚。它们的整改情况如何?环境监察人员用“眼见为实”四个字来回答。

   还没进厂区,“咸鱼味”就扑面而来

  上午9时37分,市环监局的执法车行驶到新区鸿运路,执法人员摇开车窗,开始重复深呼吸的动作,在接近锡宅路路口处,执法人员突然皱起眉头喊了一句:“就是这个味道!臭咸鱼!”此时,道路左侧的厂区门口写着“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执法车加速行驶到位于锡宅路的厂区正门,出示执法证件后,门卫放行进厂。

  执法人员径直前往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处,途经第十号车间,刚才的“咸鱼味”又出现了。记者看到,车间里的设备上标注着“湿法四线”,表明生产采用湿法工艺,设备上方连接着一个像屋顶一样的废气收集器,管道通向车间外面。

  “这个味道跟我们在鸿运路上闻到的一模一样,就是二甲胺的特殊气味。”执法人员介绍称,双象超纤材料生产时,涂层工段涂树脂工序排出含有DMF(二甲基甲酰胺)的废气,易分解成特征为咸鱼腥臭味的二甲胺,除了味道刺鼻外,还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废气回收“下小雨”,地面积水拦入口

  循着湿法车间的管道,来到废气回收装置前,入口处的一大摊水拦住了众人的去路,不得已只好踩着旁边的草坪进入。阳光充足,可三层楼高的废气回收装置下,居然飘起了小雨。“低头、把帽子戴起来!”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提醒记者,这不是一般的雨水,而是处理工程中泄露的有机废气,它的原型还是二甲胺。按照废气处理要求,应当完全密闭处理,不能出现“下雨”现象。

  记者依言低头,跟着执法人员爬上废气回收装置的顶部检查。在只容得下一个人转身的回收装置通道上,执法人员来回转了三圈,不时仰头、俯身,仔细查验,确认没有排放口后,才放心离开。

  站得高看得远,在废气回收装置上面,记者在执法人员的指引下,清楚看到隔壁锅炉房只有一台锅炉在运转。旁边的红砖烟囱冒着白色轻烟,在蓝天的映衬下,看着特别干净。“肉眼会骗人,只有检查完处理过程才能下结论。”另一位执法人员对轻烟不轻信,下楼“转战”锅炉房。

   说好的碱液池,PH试纸下去竟不变色

  走进3米高砖墙围起的锅炉房,一台800万大卡的导热油炉底部正源源不断地“出水”,滚烫的锅炉水注入环绕锅炉房四周的“地沟”——水膜除尘循环池,热腾腾的蒸汽迅速扩散,整个锅炉房变成云雾缭绕的“仙境”。

  “我们采取了水膜除尘方式,在池子里加液碱脱硫,这套工艺好多企业来参观学习过,都说效果不错。”陪同检查的公司副总沈铭信心十足,可执法人员却围着池子打量起来,只见他从制服口袋中掏出一段黄色的PH试纸,往碱液池里一放,试纸颜色竟然没变化。

  “水膜除尘规定要用碱液喷淋,现在PH试纸不变色,怎么解释?”执法人员的问话让沈铭的介绍顿时卡住。隔了三分钟,沈铭才解释称,公司安排一周加一次液碱,可能正好到该添加的时间。执法人员紧接着追问液碱添加制度,并要求提问加药台账。支支吾吾一阵,沈铭只好承认无具体制度,同时推说相关负责人不在,无法提供台账。

  问话的同时,另一名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在水膜除尘循环池里采集一瓶现场水样,视监测结果进一步依法处理。

   环境违法累累,居民半夜打爆投诉热线

  新区环保工作人员听说市局来督查,也赶到现场。他拿出手机翻到通话记录和短信息页面,向记者倒“苦水”:“上面没有显示名字的,基本都是投诉信息,而且都是半夜打来的。

  记者往下翻了几页,投诉信息几乎满屏,随手点开一条,是11月10日22时34分鸿运苑居民的投诉,里面提到半夜开始闻到废气味,影响家中小孩休息,希望环保部门尽快处理。记者乘车离厂时发现,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区后面是锦鸿路,马路对面是居民集中区,有鸿运苑安居房以及君悦豪庭、水岸观邸、明园星都等多家商品房住宅小区。

  更触目惊心的是,经查实,该企业6月12日在鸿运路附近河浜内倾倒装有DMF精馏残渣的废桶近百只,市环保局已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处理,新区环保部门在半个月前已派人24小时驻厂监管。

  飞行检查:在政府重点关注和社会热点领域,如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领域,采取事先不通知的形式,对被检查企业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可避免形式主义,便于执法部门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尽快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减少社会危害。近年,环保部对环境执法“飞行检查”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做到“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