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03.04.2016  11:57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检察机关固本强基之源,永葆活力之本。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态度和举措非常认可,特别对检察机关认真收集和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全国检察机关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广泛汇聚民智,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正是因为推动检察事业的每个足迹中,都倾注着人民的参与和支持,熔铸着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检察队伍才能汇聚如此强大力量,突破众多藩篱。各级检察机关要本着自觉接受监督的态度,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和经常性联系,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原汁原味、逐条梳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落实到位、反馈到位,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赢得更加有力支持。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看得见,才容易监督;看得见,才容易认同;看得见,才使正义更货真价实。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案件越公开,公开越及时,越能赢得群众信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核心,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抓紧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自媒体时代,让“人人都有麦克风”在公共舆论场上成为可能。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还要注重破除“神秘主义”,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和良性互动,做好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着力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全面深入推进检察新媒体建设,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及时作出处理并回应社会关切。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就要按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改进检察工作。把肯定作为经验加以总结提高,把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把建议作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在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监督下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