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筑“制度墙”杜绝说情风

17.03.2015  15:20

  太仓检察院建立防止干扰司法办案报告登记制度

  在当下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关系社会的大背景下,“熟人好办事”、“多个朋友多条道”成为人们的共识,由此产生的说情风也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 

  打招呼、打探案情……“说情风”躲也躲不掉,干扰检察机关办案,影响司法公正。针对于此,太仓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于近日制定出台了《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干扰司法办案报告登记制度》,增强办案活动中的内部监督,强化司法办案纪律,严防因办案说情导致徇私枉法问题的发生。 

  该制度所针对的“说情”,是指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通过各种关系干扰司法办案,向司法办案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打探案情,或者为涉案人开脱、减轻责任,或者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等情况 

  该制度列举了可能对司法办案活动造成干扰的13种具体情形,比如打听办案人员组成及家庭情况的,打听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掌握、认定以及案件讨论情况的,请求对初查对象、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或者减轻罪责的等等。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中遇到此类情形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报告登记表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备案。对于应当报告而未及时报告登记的检察人员,依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随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太仓市检察院及时出台该项制度,不仅成为检察人员面对说情打招呼的“挡箭牌”,依法履职拒绝自身腐败的“保护膜”,同时也能减小司法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分散外界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压力,切实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从而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