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李建华不再担任

26.04.2017  18:55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1975年9月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7月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1978年9月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5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1990年6月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1992年9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1996年3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1999年1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1999年10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2001年7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年7月—2002年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2月—2002年4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2010年9月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2011年8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201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2011年12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2014年6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2015年11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12月—2016年1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月—2016年11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1月起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资料截至2016年11月,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石泰峰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 李建华不再担任

标签:

编辑: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