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驾照自学直考细则公布 车辆需加装辅助装置

29.03.2016  12:52
  交汇点讯 4月1日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南京开始实施驾照“自学直考”。不用到驾校培训,选自己方便的时间,在“老司机”指导下学习驾驶技术。

  今天,南京驾照自学直考细则公布。细则指出,符合条件的自学自考申请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的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细则就如何报名、车辆准备、随车指导人员、申请标识、在哪练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作了相关规定。

   自学直考解读

   【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如何报名】

  到车管所窗口提交申请:1、身份证明;2、身体条件证明

  互联网预约科目一理论学试一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亦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质或者下载电子版学习驾驶证明)

   【车辆准备】

  自学用车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别的地方的x)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营运的x)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其他车型x),需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车辆需要加装辅助装置,附制动、辅助后视镜(全市14家加装安全辅助装置4S店和维修企业可提供服务)

  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随车指导人员】

  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吸食毒品记录x,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x,有记满12分记录的x,有驾驶证被吊销记录的x,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的x

   【申请标识】

  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2、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3、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4、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5、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6、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交验机动车

  查验员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出具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要注意的是】

  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在哪练】

  自学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教学、自学教材、观看视频等方式自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我所的网站)

  自学人员学习场地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进行。(科目二场地?如何表述)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进行,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19条线路,指定时间)

   【要注意的是】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期间、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nkg.122.gov.cn)

  交汇点记者 郭一鹏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