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在宁研讨自媒体侵权现象 侵权成本低维权举证难

08.06.2015  09:22

    

  新华报业网讯 媒体侵权法律事务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南京举行。“自媒体”侵权被全国各地法律界人士频频提及,与会者认为亟需建立新规则以支持自媒体健康发展。

  自媒体越来越显示出对公正司法的影响力。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娟举例说,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在判决后药父起诉被害人的丈夫张显在其博客和微博发表的文章有侵犯名誉权行为,如称药家鑫是官二代等。法院后判决张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一案件,侵权媒体实质上就是自媒体。

  “自媒体实施侵权极其简单便捷,敲几下键盘,信息即开始传播。”江苏博士达律所律师周连勇说,自媒体管理人缺乏信息发布程序审核机制,甚至为提高点击不择手段,“最近甚嚣尘上的女司机变道被暴打事件,竟然有人将其开房记录等个人隐私资料‘人肉搜索’并公布上网,个别网络媒体暴力程度可见一斑。”他提出,自媒体言论自由也是有限的,一是以公共安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限;二是以他人名誉权为限。

  自媒体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维权难点。“受害人确认侵权人、调查取证、律师费等方面的高成本均制约了受害人的权益维护的开展。”周连勇说,民事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但具体财产损失往往难以证明。重庆索通(渝北)律所律师杨梅表示,微信、BBS、微博、博客,自媒体形式很多,如何取证、保存和呈现,对当事人的电子数据如何识别真实性、合法性,也都很复杂。

  媒体传播方式的重大变革并没有带来法律上的变化。杨梅说,未来这类案件数量将会逐渐增多,需引起重视。“政府有关部门、公益社会组织应集中实施综合治理,规范网络媒体管理。”周连勇说。

  (陈月飞)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