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各项举措 确保“十三五”扶贫开发实现良好开局

15.04.2016  10:08

  罗志军在盐城主持召开扶贫开发座谈会强调 

  新华报业网讯  4月14日上午,省委书记罗志军在盐城建湖主持召开实施精准扶贫、建设全面小康座谈会,听取盐城部分县(市)乡镇村以及省委帮扶工作队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情况汇报。他强调,今年是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第一年,全省特别是苏北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把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抓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各项举措的落实,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十三五”扶贫开发实现良好开局。

  在认真听取盐城市和响水、阜宁、滨海县,阜宁羊寨镇、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响水张集华余村、射阳洋马贺东村负责人以及省委驻滨海、响水工作队负责人、后方单位中运物流公司负责人发言后,罗志军说,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通过持续帮扶,我们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应当看到,这还是保基本的、低水平的,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小康的基础还不扎实。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基础还不牢固,因病因灾因残致贫返贫风险依然存在,持续增收办法不多,在小康的道路上确实需要更多更直接的外部支持。全省特别是苏北仍有一些乡亲生活还比较困难,一些经济薄弱村面貌变化不大。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群策群力,尽快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

  罗志军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14年底总书记来我省视察,就扶贫开发提出了“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的明确要求。对江苏来说,“十三五”时期,我省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是苏北,难点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所谓“率先”,不仅要在时间上提前更要在质量和水平上提升,不仅要解决收入性贫困还要解决支出性贫困,不仅要解决收入问题还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努力在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上为全国率先探索路子。所谓“全面”,就是要让小康建设成果覆盖包括低收入人口在内的全体人民,覆盖包括经济薄弱村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在全面小康的道路上,决不能让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掉队落伍。

  罗志军指出,省委省政府已对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现在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要落实好扶贫开发的领导责任。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抓紧签订脱贫致富奔小康责任书,市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五级书记抓脱贫、上下齐心帮致富”的局面。二是要落实好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建档立卡,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的第一步,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有进有出,解决好脱贫的如何退出、新发生的或返贫的如何及时纳入的问题,真正做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三是要落实好精准帮扶到村到户的政策措施。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工作要进一步做细做实,有劳动能力的,要扶持他们因户因人制宜发展生产、转移就业,没有劳动能力的,要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特惠政策。对经济薄弱村的帮扶,也要区别情况、因村施策。四是要落实好各方挂钩单位的帮扶任务。切实加大对12个重点县实行“五方挂钩”帮扶、六个重点片区继续实行片区整体帮扶的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帮扶举措精准落地,落实帮扶项目、关键工程和帮扶资金,确定的项目和工程要尽快组织实施,帮扶工作队和队员要切实发挥好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五是要落实好基层干部群众的主体地位。抓好村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发展有本事的干部选进村“两委”班子,成为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领路人。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来,营造扶贫济困光荣、脱贫致富光荣的氛围。六是要落实好督查考核的严格要求。立导向、严规矩,研究制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确保脱贫致富奔小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罗志军强调,新一轮帮扶工作要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低收入群众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重点在支出型贫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社会保障完善等方面,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缓解相对贫困的新路子。他希望省市县乡村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把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确保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 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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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