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对列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能源装备)专项的项目提出督查意见

01.12.2015  18:33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能源装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780号),我省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成套设备检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电工程安全与环境技术研发测试分析中心建设项目、中天科技海缆有限公司年产500km高性能海底光纤复合电缆项目共5个项目列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能源装备)专项,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共计5185万元。

  按照国家要求,我委以《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能源装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5〕1106号)转发了投资计划。同时,要求有关市发改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我委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