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发展改革局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

24.02.2016  16:38

  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等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苏财建函〔2016〕7号)要求,沭阳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部门、物价部门认真组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

  一是严把“门槛”关。深入研读申报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掌握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坚持“不漏报、不少报”的原则,严格筛选沭阳县25家可再生能源企业,统计符合申报的企业名单,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坚决堵在“门槛”外。

  二是严把“质量”关。认真指导预申报的企业填写申报表,对存在的疑问及时解答,保证申报表的正确无误;及时提醒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上网电价审批文件等相关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齐全。

  目前,沭阳县国信阳光沭阳柴沂河一期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含阳山一期6MW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二期9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新晖太阳能二期4MW光伏电站项目等6个项目已经对上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