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铮: 把民意信访“做到最细干到最好”

23.09.2015  08:18

  7月初,公交驾驶员潘先生来到交警二大队,找到胡铮申诉,要求撤销一起机动车曝光。原来,潘先生前些天驾车经过石鼓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前路口时,因为有车辆在右转道上违停,他不得不越线右转,结果被电子探头拍下后曝光。

  胡铮立即从系统中调出曝光现场照片,但因为电子警察拍摄角度局限,照片中看不到违停车占道。按说,胡铮可以要求潘先生回车队调取行车记录仪影像作为申诉证据,但考虑到驾驶员来回奔波太花时间,于是决定自己到现场取证。

  当天中午,胡铮午饭后直接赶到现场,果然发现有机动车违停在右转道上等待病人,而电子警察拍摄时,违停车辆恰好位于盲区。他当即将这一现象上报大队,并填写证明材料发到交警支队,及时为潘先生撤销了处罚。

  胡铮现任交警二大队后勤中队副中队长,承担大队政工内勤、民意110及信访接待工作。在处理民意110及信访接待时,胡铮总结出一个“目标”、两个“不能”、三个“状态”的工作方法:一个“目标”,就是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两个“不能”,不能让群众失望,不能让群众绝望;三个“状态”,手脚、心思、情感都要进入状态。

  在胡铮看来,民意110及信访接待工作能不能做好,首先在于承办民警有没有设身处地为来访群众着想。为此,他公开承诺信访回复时间:疑难问题15天,一般问题3天。处理信访问题所需补充的证据,他尽可能自己去找,尽量让群众少费事、少跑路。

  市公安局7月1日起开展民意110考核工作以来,胡铮当月承办工单达100余件。尽管任务繁重,但他认真办理每一起工单,力求将坏事变成好事。

  交警二大队年均处罚数量较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居高不下。为了将调解关口前移,胡铮还主动与秦淮公安分局和秦淮区法院行政庭联系,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前,胡铮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身份提前介入,与当事人沟通,力争先行调解。

  由于采取了先行调解的办法,不少矛盾被及时化解,涉及二大队的行政复议由以前的年均数十起降至五六起左右。

  因为工作积极、主动且富有创新精神,胡铮近年来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并获评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被评为“优秀交警”,2015年8月获评石城警星。

  本报通讯员宁公宣

  本报记者周爱明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