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后找人顶包但没离现场 法院称仍算逃逸

22.02.2016  08:25

  现代快报2月21日南京电(通讯员 管军军 记者 陶维洲)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江苏海门人陈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未离开现场,只是找来自己的下属顶包。对于公安机关认定其肇事逃逸,陈某表示不服。那么他的行为究竟算不算肇事逃逸呢?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陈某找人顶包得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所以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得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找来下属顶包

  去年3月17日,陈某参加完朋友的宴会后独自驾车回家。当他经过一路口右转弯时,突然出现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于是事故发生了。见撞到了人,陈某赶紧停车查看。当时伤者还能说话,陈某便觉得不会有大事。

  就在陈某想报警时,他突然想到第二天还要去通州签合同,如果处理交通事故,很可能影响合同的签订。左思右想之下,陈某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打给了自己的下属刘某。半个小时候,刘某赶到现场。陈某将事故经过告诉刘某后让其顶包。碍于陈某是自己老板,刘某不敢违抗,当即报警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肇事者是光头戳穿谎言

  不过,陈某的谎言很快便被戳穿了。接到报警后,陈某和刘某一通被带回交警中队接受调查。此时,刘某成了肇事司机,而真正的肇事者陈某则成了证人。在讯问刘某过程中,交警发现刘某对事故发生经过含糊其辞,就怀疑其中另有蹊跷。

  经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民警发现肇事司机有个明显的特征——光头,而刘某一头浓密的头发,显然不是他。眼看事情败露,刘某当即交代了陈某让其顶包的事情。此时,尚不知情的陈某其实也不好过,因为他听说被撞的人死了。越想越不安的他,于去年3月19日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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