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3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者 你以后还敢失信违法么

17.07.2015  18:45

  新华报业网讯 17日,盐城市公安、税务等23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交通失信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失信者在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保险额度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处罚合力,坚决惩戒不文明交通和税收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和依法纳税环境。

  对交通失信的联合惩戒,除一般失信行为以提醒、教育为主,对较重、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的惩戒则动真碰硬: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暂停或者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不参与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优评先;公路客运等运输企业在招聘驾驶员时不予聘用;限制贷款;不予核发春运准驾证……

  同时成为联合惩戒对象的,还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当事人。记者发现,仅国税、地税部门的惩戒措施就相当严厉: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出口退税从严审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等。联合工商、国土、检验检疫等部门后,惩戒措施多达16条,条条“伤筋动骨”、不留情面: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等等。

  据了解,失信行为一旦发生,失信者便进入了“黑名单”,实施处罚的单位负责将失信信息推送给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启动,盐城市信用办将惩戒结果择优向社会发布,让那些严重失信的单位和个人暴露在阳光之下,让失信受戒的教训成为其一生的“警钟”。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卞小燕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