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加强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管理

01.03.2018  23:40

      孕产妇住院分娩病历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基础性材料,为加强我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出生人合法权益,服务于社会有序治理,2月11日,省档案局、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加强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医疗机构将1996年以前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分娩登记本等相关档案调整为永久保管,不得销毁,以保证出生医学档案的连续性。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省档案局省卫生计生委计划于今年启动全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