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移:努力实现政府“转身”“瘦身”

05.11.2015  11:45

  ——淮安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纪略

  中国江苏网11月5日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包揽社会管理和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模式已难以适应治理的需要。在此形势下,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和购买服务,既是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突破口,更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淮安市第一批50项政府职能已向社会转移,逐渐实现政府“转身”“瘦身”,并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上。

  注重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转移

  向社会转移职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探索性的工作,既要顶层设计,也要摸石头过河。一是整体布局谋划,凝聚改革合力。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牵涉面广,开局之初,淮安市就注重全盘统筹、统筹谋划。根据政府部门职能,确定了各部门在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中的任务,市编办、政务办、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转移主体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建立了包括政策拟订、工作指导、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监督问责、转移对接等各项职责的分工体系。二是分类分批筛选,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绩效导向、市场导向、竞争择优、积极稳妥原则,按照事项申报、事项确认、事项转移的实施步骤,根据部门填报情况,选取操作性强、规范性好、社会承接水平高的部门职能事项,按年度分批逐步转移。成熟一批转移一批,注重“放管结合”,确保改革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完善制度保障,建立规范长效机制

  淮安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从方式、程序、政策上保障了转移职能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起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转移程序。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公布了首批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针对职能转移过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出台了《淮安市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实施细则》,编制了承接职能转移事项申请表和工作协议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运作流程,规范转移程序。二是不断健全配套改革。民政局就政社脱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等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政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安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基本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财政局针对转移职能后的购买服务,出台了《淮安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为职能转移部门选择合适承接主体、实施购买服务提供参考。

  强化组织落实,实现职能有效承接

  围绕“转移什么、向谁转移、如何转移”的总体思路,淮安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边推进边摸索、边实践边完善,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批50个职能事项中18个已完成转移承接工作,涉及到的14个职能转移部门与承接主体签订了转移协议书。已实现有效承接的职能主要是行业自律管理、社会自我调节和转移条件相对较成熟的事项,包括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以及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 谈淼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