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

10.10.2019  17:21

  日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标准: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的计发基数由2300元提至3100元;南通、扬州、泰州三市由2050元提至28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由1700元提至250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据测算,此次调整待遇将增加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惠及遗属14万人。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