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检察院:二元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助推地方国企健康发展

12.01.2016  16:30

  近日在2015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奖项目评比中,泗阳县检察院《国企系统“二二二”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建设》项目荣获工作创新三等奖。近年来,泗阳县检察院始终将创新创优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寻求解决完善,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创新,与时俱进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应对挑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2015年,该院在总结历年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国企负责人在企业招投标、物资采购、广告业务等环节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国企已成为腐败的重点领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尤其是关于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县域国有企业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联系协作,提升全县国企系统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能力,该院决定与县国资局共同成立全省首家综合性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被泗阳县作为宿迁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比向宿迁市推荐),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平台,推进二元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助推国有企业监管,保障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二元的职务犯罪预防主体。 其一是明确县国资局作为县国企系统主管部门,对县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承担着主体责任,引导和统领县国企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院在国资局设立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并由国资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检察院共同作为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工作室负责人。其二是明确各国有企业作为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的执行主体,承担构建预防制度和成立各企业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职责,并通过领导小组来执行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充当好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的中坚力量。 

  形成二元的职务犯罪预防管理体系。 其一是在国企外部监管层面上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促成县国资局制定出台《泗阳县加强国有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首次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国有企业年度业绩考核,明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等三项具体举措,在全市国企系统率先出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项规定。其二是在国企内部管控层面上督促要求各国有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建设,泗阳县三联提保公司、民康公司、水投公司等国企先后制定了7项国企内部的专门性预防制度。明确了制度建设的依据、目的、原则,梳理了各企业职务犯罪的风险点以及对职务犯罪的防控措施、预防对策。 

  构建二元的职务犯罪预防制度体系。 即是以各国企的专门性职务犯罪预防制度为牵头,与各国企内部强化完善后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财务、审计等关联性制度构建国企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至今该县国企系统已建立和完善各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5项、成立了9个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各公司总计20余项的财务、审计、招投标管理制定中均对预防职务犯罪作了明确规定。实现由专门性预防制度建设到系统性预防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了国企领域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保障。 

  致力于二元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的泗阳县国企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得到了市县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县领导多次对工作室工作进行批示、指导,并由党委办、政府办进行转发;工作室撰写的检察建议于2015年9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预防检察建议。显著的工作成效,更加彰现了二元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涵和深远意义。